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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资质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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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根据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除上述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