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局核名的条件流程

申请国家局核名的条件流程

作者:yuanjiajun   2021-11-24 20:48:01  点击: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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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局核名的条件流程I37苑佳俊I68O拨号48O6.

申请国家局核名的条件: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搜苑佳俊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注册资本(搜苑佳俊)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比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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