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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广告设计的时候,是不能忽视其中的设计原则的。比如:冲击性原则、新奇性原则和蕴含性原则等等。下面是广告设计的创意原则,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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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冲击性原则
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报纸广告中,要想快速吸引人们的视线,在进行设计时必须优先考虑视觉张力。
照片常被用作广告中的视觉内容。据统计,在美、欧、日等经济发达国家,95%的平面视觉广告都是采用摄影手段。将摄影艺术与电脑后期制作充分结合,拓展了广告创意的视野和表现手法,产生了强烈的视觉冲击,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新奇性原则
新奇是广告作品引人注目的奥秘,也是广告创意不可忽视的规律。有了新奇性,才能使广告作品引人入胜;有了新奇性,广告主题才能得到深化和升华。在广告创作中,由于思维惯性和惰性形成的思维定势,使许多创作者在复杂的思维领域里攀爬着一条“滑梯”,看似“轻车熟路”,却只能推动思维的轮子做惯性运动,“穿新鞋走老路”。这样的广告作品往往会造成读者视觉上的麻木,削弱广告的传播效果。
3.蕴含性原则
吸引人眼球的是形式,打动人心的是内容。独特而引人注目的形式必须蕴含耐人思索的深邃内容,才能具有吸引人一看再看的魅力。这就要求广告创意不要停留在表面,而要使“本质”通过“表象”展现出来,从而有效地探索读者的深层欲望。
好的广告创意就是巧妙地将熟悉的事物结合起来,达到新颖的传播效果。广告创意的建立、创意素材的选择、素材的加工、电脑的后期制作,都伴随着形象思维的推敲过程。推敲的目的是使广告作品准确、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