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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专业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一,八,五,一,三,四,二,八,七,八,五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海淀区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注: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材料
(一)注册
聘用单位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cn在线办事栏目"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注册"事项中注册单位信息后,指派专人持以下材料到受理部门审核.(注:请妥善保管单位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新办
聘用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由聘用单位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为员工注册,审核员工填报信息并核查申报材料,核查无误后指定经办人持聘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以下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系统"状态,通知可取证时,持聘用单位介绍信领取证件.
1、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在"申请单位"处填写意见、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聘用单位申请报告(写明单位和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学位的需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和企业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企业无需提供聘书);
(1)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验(建议提前查验).如查询不到,需由相应机构出具认证报告;
(2)职称证书通过考试获得的,提供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评审获得的,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高级职称另需提供《任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人员在证件有效期满后,聘用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指定经办人持聘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证件自然失效.申请办理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申请单位"处填写意见、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聘用单位申请报告(写明单位和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持证期间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原件(由代扣代缴聘用单位加盖财务章,注明"以上个税由-单位代扣代缴"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