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安徽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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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主要形态分为三类:养老服务业综合园区、智慧养老产品用品(含智能康复辅助器具)产学研基地、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
安徽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及区域功能布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2.有完善的园区(基地)发展规划,园区(基地)边界清晰,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定位合理,业态特色鲜明.
3.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情况良好.
4.符合申报通知其它具体要求.
(二)各类园区(基地)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养老服务业综合园区.有多家养老服务相关企业(机构)入驻,涵盖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老年助餐、康复辅具生产或租赁等多种养老服务业态,形成养老服务资源集聚效应,年营业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
2.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有多家智慧养老相关企业(机构)集聚,涵盖养老服务技术系统研发、产品用品(含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智慧养老信息技术和产品用品应用等企业(机构)类型,区域内各类企业(机构)研发格,且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养老服务类试点示范.
安徽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认定时间
于12月18日前向省直三部门提出申请,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总体推荐个数不得超过3个,每个类型推荐个数不得超过1个.申报单位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国家级(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内的,予以优先支持.12月25日前形成审查意见.审查结果由省直三部门按程序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