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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 经典世纪田旦13910665449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
(1)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一种以-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集团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采取法人产权制度形式组成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就是母公司,具有独立、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
(2)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与若干个子公司组成.从法律上看,母公司即集团公司本身,它又包括若干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其中,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掌握绝对控股地位(一般持股50%以上)的下属企业;关联企业则指母公司只拥有一般持股关系的参股企业,以及有各种固定性合作关系的企业.总之,母公司只能有一个,而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可以有多个.
(3)集团公司从内部组织关系来看,母公司以股权产权为纽带,垂直地向下控制其下属企业.包括:拥有全部产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的股份,也称分公司);拥有一半股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1-99%的股份);持有一定比例的参股关联企业(持股25-50%称作质量参股子公司,持股低于25%称作任意参股子公司.这里它就不一定能称母公司了).通常子公司不能反过来向上持有母公司的股权.
(4)集团公司在产权关系上比较清晰.集团公司一般是由原始发起公司经过不断发展扩张裂变而来的,对内通过公司收购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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