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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到书法,人们都以“传统文化的精髓”涵而概之,但究竟什么是传统?而传统又有哪些东西提供给书法本身及书写者,又如何提供?这都是问题。汉民族因其太古,所以很多意识形态、思维样式及观念,都难免深刻地印着它自身文化背景的印迹。孔子之诞生,源于周文疲弊,即周代典章、礼乐之崩坏,虽然他是有文字记载以来的第一个教师,但他使用的教案,亦是由他之前的《六艺》经他整理后再版的(1),这不能不说他仍然在承袭传统。而庄子也不例外,尽管他以逍遥无为自居,也很难逃脱老子的影子。因而,传统就很可能是那些已存的被规定的而且已经形成某种定式的东西。对人而言,既然传统有这种内力,并使该力能够在流变中保持某种逐进状态,那么,我们就很难不相信中国书法不但有其传统,而且它的背后更有其背后的传统。我曾经在《寻找书法艺术的原型》一文中己经作过这方面的论述,但那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阐释的(2)。现在的问题是,所有的传统是否都在文字产生以后相对于后来才成为传统的呢?如果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那么后来的那些由文字加在一起的词和句子及由它传达给人们的意思、道理是否还可以返回来去说明、描述文字本身。倘可以的话,那么它又能否去说明、描述超越文字之外的书写即将其上升到书法艺术的情况呢?
中国书法,是一种基于文字文本又逃脱文字文本,并由人去完成的表意艺术。它和绘画之所以成为姊妹艺术,还不完全在于笔墨及其他要素的相近,关键是它们有类似的境界。境界这个词,我们在各自的语境范围里几乎人人在用,就像我开始提到的“精髓”这个词一样,没有多少人从根本上去明白。它缘自佛家,差不多佛家每部经典都在谈,它是佛家所要达到的最高层次。境,是指心相对应之世界,固性分意,是本身的自我规定与别它之间的自然区分,因而各自皆有其境:性,法尔如是也,本来就是如此,本然的,是天道给予的,是一种母型或叫原型,不可解释,不能名状,正如道家所言的“自然”类似。而界:聚类意,凡性同的皆可类聚,它是可以说明的。合在一起就构成境界。物有万般境界,人有人的境界,虫子有虫子的境界,以此类推。如果书法同样归于境界,那么它的境界源于何处,谁离它最近,它所宗的境界又是怎样相互穿凿而化为一体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