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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

  建造师受聘注册后.可以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施工活动的管理和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是以管理者而非技术者身份出现的,并且是综合管理者而非单一管理者。代表企业负责工程建设的全面、全过程和全员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班子中起着灵魂和核心作用,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发挥着“虚拟法人”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挥功能.这是任何一个不具有综合全面管理权利的人难以胜任的.如果注册建造师定位在技术岗位而非管理岗位,则注册建造师制度的建立与初衷背道而驰,也失去了建立该制度的意义和目的。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采取集中面授或网络教学的方式进行。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   注册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的,除接受公共知识的继续教育外,每年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的专业知识各60学时的继续教育。对于注册N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60学时(公共知识)+ 6ON学时(相应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例如,某人同时为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则其在一个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60学时的公共知识继续教育,同时还必须接受60学时建筑工程和60学时公路工程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

  标签: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   资料整理:广州华章教育网址/member/
发布时间:2022-05-16 10:53  点击:99

所在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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