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
产品详情
代理无人机航空经营许可证 经典世纪安杰135ZO55835Z
近日,无人机世界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管理系统获悉,自2022年1月1日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合并,无人机企业应当到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申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开展无人机驾照培训以外经营活动的企业,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经营许可.开展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培训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相关许可程序提出申请.
受理条件
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主体,应该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2、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的驾驶员;
3、按规定公司收购与转让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B座601北京工商注册代理田旦,诚竭为您服务
发布时间:2023-04-28 15:08 点击: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