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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吊 工程建筑用起重机 8吨凯马国五汽车吊车
机械设备

小型汽车吊 工程建筑用起重机 8吨凯马国五汽车吊车

产品单价:156000.00个/台 品牌: 四通

最小起订:1 台

供货总量:99 台

发货期限:付款后 15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底盘 : 可选

排放标准 : 国五

回转中心 : 电回转

济宁鲁之冠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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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小型汽车吊 工程建筑用起重机 8吨凯马国五汽车吊车

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和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拉踩钢丝绳。钢丝绳不许完全放出,最少应保留三圈。

2、钢丝绳不许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线超过10%时,应予更换。

3、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钢丝绳,物体(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4、作业中,司机、信号员要同吊起物保持良好的可见度,司机与信号员应密切配合,服从信号统一指挥。

5、作业中如遇停电情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6、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7、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将运送物放下。

8、作业完毕、应将料盘落地、关锁电箱。

9、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与机械的磨损.自燃的腐蚀局部损害难免,应间隔时间段涂刷保护油。

10、严禁超载使用。即超过最大承载吨数。

11、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出现打结.压扁.电弧打伤.化学介质的侵蚀。

12、不得直接吊装高温物体,对于有棱角的物体要加护板。

13、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所使用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应立即报废。


发布时间:2021-11-22 10:00  点击:124

所在地:山东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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